南都讯 记者叶霖芳 7月22日晚间,中国恒大、恒大物业共同发布公告,此前恒大物业134亿元存款质押被强制执行一事迎来初步独立调查结果。公告显示,该质押相关的贷款透过第三方(扣除费用后)划转回流至集团,用作一般营运。中国恒大还在公告中披露了质押所涉三组存单的基本情况。根据初步调查资料,恒大执行董事夏海钧及潘大荣,以及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柯鹏参与了前述安排。恒大董事会决议要求前述人士辞任集团的职务。
中国恒大还在公告中表示,其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上述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主要透过转让资产予恒大物业抵消相关款项等。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中国恒大会发出进一步公告。此外,中国恒大还表示,有鉴于上述初步独立调查所得资讯,其将考虑委任内控顾问对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作全面评估。
根据公告,2020年12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等额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费用后) 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集团,该笔银行贷款于2021年3月到期并已偿还,相关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
同时,在2021年3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另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部分费用后) 透过其他第三方亦间接转至集团。
而第二笔银行借款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20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关于8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公告显示,在2021年1月、7月及8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多家第三方公司提供两组存单质押担保,使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第一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80亿元,相关贷款于2021年7月期间偿还,第一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87亿元。相关的资金透过集团的联营公司转至集团。
而涉及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银行贷款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到期,相关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被划转及强制执行。
此外,关于2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恒大在公告中披露,2021年6月期间,集团向第三方借款27亿元,用于支付集团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应付的款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同时以等额定期存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获得银行贷款。
有关银行贷款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2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中国恒大方面表示,根据初步调查资料,公司执行董事夏海钧及潘大荣,以及公司的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柯鹏参与了上述安排。鉴于此,董事会决议要求该等人士辞任集团的职务。
同时,公司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会尽快完成相关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中国恒大方面还表示,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方案主要透过集团转让资产予恒大物业抵销相关款项。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公司将发出进一步公告。
有鉴于上述的初步独立调查所得信息,公司将考虑委任内控顾问对公司的内控及风险 管理系统作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