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15日讯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1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300952.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恒辉安防昨晚公告称,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或不予以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恒辉安防2024年6月6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4,8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姚海霞直接持有公司34.3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姚海霞、王咸华、王鹏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4.35%、13.74%、13.74%的股份,王咸华通过钥诚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87%的表决权,姚海霞、王咸华、王鹏合计控制公司68.70%的表决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王咸华、姚海霞系夫妻关系,王鹏系王咸华、姚海霞之子。
恒辉安防表示,本次发行的目的为:帮助公司实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恒辉安防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丁璐斌、孟超。
恒辉安防于2021年3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3623.20万股,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宗贵、丁璐斌。恒辉安防募集资金总额为4.25亿元(4246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1亿元(37137.40万元)。
恒辉安防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少1.88亿元。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60亿元,分别用于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5326.5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3350万元。
恒辉安防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77亿元,同比增长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43.03万元,同比下降5.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亿元,同比下降45.63%。
2024年第一季度,恒辉安防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2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3.62万元,同比增长7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17.04万元,同比增长58.7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30万元,同比下降92.86%。